往年取消营运证公告
以下是关于往年取消营运证公告的介绍
为落实***“简政放权、加强监管、改善服务”改革要求,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,交通部将于往年底前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。其中,关于营运证的政策是:“取消总质量4.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”
拓展——道路运输证,也就是货车司机所说的营运牌照;总质量在4.5吨及以下(一般长度小于6米)的普通货车,可以挂蓝色标牌,这是轻型或微型货车,也就是司机朋友们常说的蓝牌货车。往年注销经营许可公告如下:
也就是说,从往年1月1日起,蓝色品牌货车无需办理营运牌照(据了解,河北省自往年11月1日起取消了4.5吨以下普通货运经营许可申请)。
4.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也必须办理营运证。
如果车辆没有营运牌照,就是无证营运,也就是俗称的“黑车”。根据规定,当场发现无车辆营运证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凭证的,依照《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暂扣车辆;并根据《条例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责令改正,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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